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振兴足球作为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将“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列为“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中期目标”,这是一个纵观全局的国家发展目标和价值追求。2018年,教育部联合中国足协下文《关于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畅通青少年人才培养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完善校园足球与青少年竞技足球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体教深度融合的“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新格局。因此,如何推进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青少年校园足球两大体系的有机衔接已成为中国足球改革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目前,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体系衔接存在主要问题:纵向上普及与提高两大层级呈割裂发展态势,具体表现为:(1)管理部门利益藩篱、权责不明;(2)发展理念不统一;(3)缺乏一条明晰的人才培养与输送路径等。横向上青训主体相对混乱,各主体之间相对孤立等问题。因此,本项目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查、访谈等方法,在全面了解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解析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内涵,综合学理、历史、现实和国际经验几个方面的逻辑因素,提出体系衔接的实施路径及体制机制保障,以期为国家的相关政策提供咨询。
一、从管理、学训、竞赛、保障四个方面,借助典型案例,对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两大体系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对存在问题进行诊断性分析,为体系衔接提供实践依据。
二、从学理、历史、现实和国际经验四个方面逻辑因素,分析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路径选择逻辑。
(1)从学理上讲,选择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路径,首先要选择两者之间衔接的关键出发点,进行以点带面的推进;其次要通过控制影响两者衔接的关键要素,使衔接过程不偏离应有的轨迹。
(2)从历史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只有在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足球活动,并遵循足球人才培养规律,选择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够真正提升我国青少年足球发展水平。
(3)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在青少年足球发展中存在明显的优势互补,两者间的衔接是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必由之路。
(4)青少年足球运动与足球教育的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已形成跨地域的共性问题和共性的发展思路,借鉴日本、法国、阿根廷在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先进经验,并对其进行客观的审视与研判。
三、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构建的实施路径
(1)理念先行,解决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认识障碍。首先,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战略部署,重新认识校园足球与职业足球青训的战略地位与作用;其次,要树立“大青训”理念,推进普及与提高的协同发展。
(2)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破除制约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体制机制障碍。首先,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协同治理,明确细化各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和各层级权责分明、问责到位、高效联动的管理体制格局。其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利用供给侧改革强化对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领域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建立促进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的政策法规。首先,提高顶层设计政策法规的法律效力,法律层级应对相关部委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其次,政策法规要明确界定相关主体的权责边界,对体系衔接的一系列战略规划或运行机制应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再次,建立政策法规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最后,重点难点法规试点先行。
四、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的体制构建
在体制构建方面,统筹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的衔接,必然要涉及诸多部委的力量,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来推进。一方面,涉及到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问题的部委,要自身主动投入此项工作;另一方面,各部委根据机构职能,从国家层面设立专职机构(中国足球青训建设指导委员会),各部委抽调兼职人员参与工作,教育与体育两家必须派遣专人进行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应结合《中国足球青训体系建设“165”行动计划》、《关于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畅通青少年人才培养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国家层面制定《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规划纲要》,作为体系衔接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完成该职责所要采取的具体策略。
五、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的机制构建
(1)运行机制构建。
① 提高各层级政府对衔接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总体规划、议事日程、财政预算、考核评估。明确政府职责,避免行政干预过大,做到“专业人,干专业事”,强化决策责任制度,提升决策科学性。
② 从更高层面建立跨部门的领导机制。从国家层面设立专职机构:中国足球青训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与体育两家派遣专人进行工作。该机构主要进行体系衔接的战略规划,同时,整合各部门资源,研制跨部门协调措施,指导督促部门间深度合作。
③ 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中央层面明确互不隶属的部门间的协作条件。在法律层面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国家级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使用激励措施鼓励部门之间开展合作,在部门的绩效目标中设定跨部门合作所占的比例,作为部门绩效评估的依据。
④ 横向上:普及层面的校园足球校内事务、校外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体育传统校、体校、足球学校进行有效融合,形成校园足球业余足球俱乐部;强化层面的职业俱乐部U19以下梯队、省市体育局青少年竞训队进行有效衔接,形成新型足球学校或青训中心;育成层面的俱乐部梯队及一线队、国字号球队进行有效调配等。纵向上,普及、强化及育成三个层面之间进行有效衔接,形成一条主线明晰的人才培养与输送路径,形成统一的人才培养理念。
⑤ 运用政策、资金、政绩评价和表彰等激励手段,推进体系衔接的有序进行。在政策引导方面,体系衔接要通过国家宏观的顶层设计、区域中观的规划管理、基层微观的执行操作三个层次的衔接来实现;在资金投入方面,应该建立长效、充足的财政投入机制。在政绩评价方面,各级政府应将体系衔接工作纳入政绩评价指标,研制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开放式的激励模式。
⑥ 建立共同监督、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首先,从内部监督主体角度,加强监督机制的合力成效,责任分工明确,对检查结果予以共享,提升内部监督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其次,从外部监督主体角度,发挥大众媒体事前监督与预警的作用。重点监督与报道运行中出现的“政绩行为”,以及“寻租、设租、创租”等逐利行为。最后,政府发挥强有力的官方权威作用,建立事后行政处罚机制,发挥事后长效治理作用。
(2)保障机制构建。
① 制度保障。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监管等方面建立制度环境,形成体系衔接完善的保障机制。政策制定方面,明确政策目标多重性,理清政策目标的先后次序,在政策设计上明确近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确保基本目标、锁定重点目标。政策目标定位应呈现出“普及”、“强化”、“育成”等多元化特征,即不仅要培养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青少年,也要注重发现、选拔和培养足球苗子,更要形成高水平的、行业认可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政策执行方面,纵向上,通过顶层推动与中间层级协调进行层级性治理。首先应依照我国“职责同构”机制,保持不同层级执行主体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统一对应,真正实现上下级“无缝”对接。其次,顶层部门应合理借助人、财、事权的优势,调动下级执行主体积极性,建立常态化巡视、监督和检查工作机制。最后,发挥中间层级作用,保持政策一致性。横向上,切实发挥“中国足球青训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形成横向联动治理格局。1)赋予其权威、高效、统一的领导权与协调权。2)减少执行摩擦成本。通过“以党委为核心”的领导小组方式,形成集体政策。3)形成强大政策推动力。建立“高位推动”治理模式,运用党的权威来实现政策有效执行。政策监管方面,首先,建立相对独立的垂直领导的监管体系,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各级监管主体的性质、职权、作用、监控对象与范围等作出明确界定,赋予其职责一致的监控权利,并加大对监控部门的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其次,建立分权与制衡的政策监控运行机制。
② 组织保障。首先,衔接工作要依托政府力量,达成体系发展衔接共识,在一定政策、制度、标准下来完成,这也是衔接工作的顶层设计。其次,成立“中国足球青训建设指导委员会”,从全局上对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的构建进行统筹、协调,进行组织领导;制定衔接体系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做到分工到位,责任追究制度等。最后,避免职能重叠出现的相互扯皮,责任不到人的问题,要充分尊重职业俱乐部的“市场逐利性”,不可过多的运用行政手段干涉青训工作,使青训工作既要体现事业性,也要体现市场性,激发职业俱乐部的参与积极性,也会吸引更多的职业俱乐部或社会组织、市场机构参与其中。
③ 经费保障。从经费投入主体来看,需要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投入机制。首先,政府需要建立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可以从国家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根据体系构建的进程需要,逐年增加资金数量;其次,职业足球俱乐部应坚决执行“职业俱乐部每年在青训方面的支出不少于全年支出的15%”的要求。最后,建立良好平台,接受社会捐赠与市场机构赞助。在经费使用方面,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在经费方面投入的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在财政性经费支出的数额,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率,加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经费使用的监管。二是加大对赛事和训练体系衔接的投入,突出重点,建立示范点。三是完善经费使用监督制度。加强专业监管,采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并逐步实现经费使用的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足球场地设施建设。
④ 技术保障。一是在教学训练方面,撰写真正符合足球运动发展规律的,接近真实足球比赛需要的,适合学校内部应用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纲要”。二是竞赛组织。“青超联赛”是样板,如何更好的开展好校级联赛、校内联赛,以及市长杯、省长杯等赛事,是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指导的。三是球员选拔与输送。校园足球与俱乐部青训联合制定选拔机制,“双向度输送机制”,好的学生球员可以顺利进入职业俱乐部发展,职业球员也可以回到大学读书。四是师资培训。借助职业俱乐部的优质资源培训校园足球体育教师,提升足球专业执教水平。一方面是培养足球教师或校园足球教练员,另一方面是培训校园足球教练员讲师。
(3)评价机制构建。
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需要建立以多维评价与常态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对象、指标体系等要素,并进行相对客观全面的评价,继而由理论再回到实践,让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发挥更大作用,体现其实际效能。首先要有科学完整的评价流程;其次,要明确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最后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① 评价机制由评价、反馈、优化三个环节组成。细致化分为“评价——反馈——改进提高——再评价”。其中,评价环节是整个评价机制的基础,也是核心价值所在,其好坏将直接影响后两个环节的作用。体系衔接的评价可以通过长期的追踪、观察、反馈,了解其具体的发展变化趋势,形成常态化评价;反馈环节是发挥评价机制价值的核心所在,良好的反馈就是在体系衔接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为后期发展积累经验;优化环节是评价机制的重点,也是推进顶层设计改善的关键举措,如何将评价与反馈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将是确保两大体系衔接运行通畅的关键。
② 评价机制构建过程中的评价主体应遵循多维性和多层性原则,主体中要包括政府相关部门、职业俱乐部、校园足球三大主体,具体细分它将包含着管理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利益相关者。评价对象将是两大体系衔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领域,例如:管理、教学、训练、竞赛、保障,细致划分将是衔接运行中的利益相关个体。
③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从管理、教学、训练、竞赛、保障五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归纳整理了我国职业足球青训与校园足球衔接体系的评价指标,后期将根据两大体系衔接进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予以调整,逐步构建出全面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