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2017年11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

体政字〔2017〕131号


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新闻发布是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总局系统和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舆论引导、营造氛围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媒体生态的深刻变革,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狠抓落实。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体育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闻发言人任职条件及职责
 

  总局及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体育局必须设立专门的新闻发言人。

  (一)任职条件

  总局新闻发言人由宣传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一般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新闻发言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单位工作业务和媒体运作规律,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二)工作职责

  新闻发言人负责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要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述观点立场、解疑释惑。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妥善回应。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新闻发布的主要任务

  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核心职能和中心工作,结合最新的工作进展,主动、及时地向媒体和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介绍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工作,包括制订和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法规,开展的重要活动;

  2、就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体育热点问题阐明立场观点和处理意见;

  3、就发生的重大体育突发事件介绍调查进展和处置措施;

  4、针对外界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或相关人员产生的误解、非议、谣言等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

  5、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说明的有关信息。


  三、新闻发布层级
 

  (一)国家体育总局

  由总局宣传司负责以总局名义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为:涉及体育工作全局的重大政策和法规,以总局名义举办和参与的重要活动和赛事,涉及总局的重大突发事件等。

  (二)总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单项运动协会

  由各直属单位和单项运动协会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为:涉及本单位本项目的重要政策,以本单位本协会名义举办和参与的活动和赛事,涉及本单位本项目的突发事件等。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

  由各省(区、市)体育局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为: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政策,在本地区或以本单位名义举办和参与的活动和赛事,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突发事件等。

  各部门各单位的新闻发布要注意统一口径,防止泄露国家、总局和本单位秘密。


  四、新闻发言人工作保障
 

  (一)新闻发言人的工作需要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各单位要为新闻发言人创造有利环境,鼓励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布信息。

  (二)新闻发言人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应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新闻发言人可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建议开展信息发布活动的时机、内容、形式和人选。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确保新闻发言人参与事件处置,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有效开展工作。

  (三)要为新闻发言人配备专门的工作团队,要明确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设立专项工作经费。

  (四)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的相关信息要报送总局宣传司备案,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报送更新信息。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要保持与总局宣传司的日常工作联系。重大政策出台、重要信息发布和突发事件处理要事先与总局宣传司沟通,共同研究制订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方案。


  五、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发布,把握好新闻发布的时、度、效。

  (一)要增强主动引导舆论的意识,有效利用多种传播手段,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特点,认真策划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公开训练日、集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新闻发布。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作用,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号等平台做好新闻发布。

  (二)新闻发布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对舆情的研判,相关背景材料的准备,相关口径的研提,发布人的选择等。新闻发布后要密切关注舆论的反应和事态的发展,做好后续发布准备。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要根据地方宣传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日常新闻发布和专题新闻发布,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省级宣传主管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四)总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和口径的提供,根据需要派相关人员出席总局宣传司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

  (五)各单位要建立日常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主动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有效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六、做好舆情和培训工作
 

  (一)各单位要加强舆情的收集、报告和研判工作,根据舆情及时研究对策,为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公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单位和单项协会应设立日常舆情工作机制,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舆情工作,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局报告相关舆情。进行新闻发布的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总局宣传司已经建立日常舆情工作机制,重要舆情会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二)各单位在关注舆情的同时,要加强研拟对外口径,建立常备口径库,收集和整理热点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确保发布内容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准确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舆情监控和对外口径的收集制定工作。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以及运动队的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培训。将信息发布和媒体应对等内容纳入本单位干部和运动队培训教育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学习。鼓励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总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类似培训学习。总局宣传司将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不断增强新闻发言人及相关工作团队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提高体育新闻发布工作的水平。


  七、考核评价
 

  宣传司每年将对各单位自主和配合开展新闻发布的情况,以及参加总局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对总局系统和地方体育部门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国家体育总局

  2017年2月28日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