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6年4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总局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和报送的权威性、及时性,不断推进总局信息化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总局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总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总局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总局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不断运用互联网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服务,使总局政府网站成为总局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但应该看到,一些单位、部门的子网站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推动总局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对总局政府网站各部门、各单位子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信息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逐级落实信息发布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发布

  总局政府网站担负权威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重要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总局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的要求,分级分类,明确时限,保证信息及时更新。各部门、各单位子网站均有的“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周期不得超过2周;“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类栏目,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人事、规划类”栏目,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总局政府网站重要栏目,包括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宣传文化等5个一级栏目和20个二级栏目,要按照《总局政府网站重点栏目更新时限表》(附后),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总局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时限表》中规定的时限仅是参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制定的最低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特别是结合总局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三)做好互动交流

  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依规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及时引导舆论。

  总局机关部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总局网站在线访谈,宣传体育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民互动。各直属单位应围绕自身工作积极参与在线访谈,与公众交流沟通。

  (四)规范发布流程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把握好信息内容,突出重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要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程序,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切实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

  (五)加强督促检查

  办公厅每季度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发布数量及网站日常监测情况。信息中心要每月统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数量,以便跟踪掌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每季度将各部门、各单位网站监测报告通过总局政府网站后台系统进行分发,各部门、各单位须及时下载认真阅读,并参考监测报告中给出的建议完善网站内容建设。

  二、做好向中办、国办报送总局《信息专报》工作

  (一)提高对《信息专报》重要性的认识

  《信息专报》是总局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重点工作和专题情况的重要途径,是中办、国办信息部门及时了解总局工作,采编供中央领导参阅信息的重要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专报》编报工作,对总局重点反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总局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信息,应及时采用信息专报的形式,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报送。

  (二)丰富报送内容,提高报送质量

  中办、国办信息采集部门根据《信息专报》采编信息供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参阅,更侧重报送信息的参考价值,强调“问题导向”,关注反映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领域、热点问题,注重数据统计、形势分析、情况反映。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信息专报》的内容要求,不断丰富报送内容,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力求条理清晰、文字精炼,在提高报送数量的同时,提高报送质量。

  (三)健全完善报送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应围绕中办、国办每季度信息报送要点,把《信息专报》编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积极主动编报《信息专报》,形成编报《信息专报》的工作机制。办公厅也将适时约稿,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专报》,应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涉密材料按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办公厅会同宣传司、信息中心等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总局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信息专报》报送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总局政府网站重点栏目更新时限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6年4月5日


附件

总局政府网站重点栏目更新时限表
 

  一级栏目二级栏目主要责任单位更新时限全民健身动态信息群体司、青少司不超过2周经验共享群体司、青少司不超过1年国民体质群体司不超过1年健身指导群体司、青少司不超过1年健身场馆群体司、经济司不超过1年竞技体育通知公告竞体司不超过6个月竞技新闻竞体司不超过2周队伍建设竞体司不超过6个月赛风赛纪竞体司、科教司、监察局不超过1年青少体育通知公告青少司不超过6个月赛事动态青少司不超过2周科学锻炼群体司、青少司不超过1年国际交流青少司、外联司不超过1年体育产业通知公告经济司不超过6个月产业信息经济司不超过2周产业统计经济司不超过1年场馆运营经济司不超过1年体育宣传

  文化动态信息宣传司不超过2周身边榜样宣传司不超过6个月传承创新宣传司不超过1年注:1.此表中“主要责任单位”仅列出机关相关部门,其他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根据职能和业务工作对照此表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各单位子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2.总局网站主站及各单位网站中不得出现空栏目。

  3.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时效性,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

  4.动态、要闻类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2周;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类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人事、规划类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


  信息公开选项: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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