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宣传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报道的通知

(2018年4月10日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发布)

体宣字〔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新闻报道,规范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策解读及时准确权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媒体邀请程序
 

  以总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宣传报道由总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参会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自行组织媒体参加会议及进行报道。各单位组织召开的部署落实总局会议精神的会议,可自行组织宣传报道。
 

  二、明确信息发布渠道
 

  以总局名义召开会议的相关内容及政策解读,以《中国体育报》和体育总局政府官网发布为准,不得擅自发布与主题无关内容。
 

  三、严格把关新闻内容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新闻文稿审核机制,加强媒体沟通,涉及会议内容的报道,要明确专人联系媒体审稿,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媒体发布的信息导向正确,内容无误,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部署所辖区域内各单位参照执行。

  体育总局宣传司

  2018年4月10日

体育总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