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6)16号
关于对西安赛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6中国足球协会杯赛第四轮第一回合上海永大足球俱乐部西安浐霸国际队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8月12日在陕西可口可乐体育场举行。在比赛进行中,部分球迷向体育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并将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领队头部击伤。在比赛结束后,一些球迷以矿泉水瓶等杂物攻击客队车辆,并将客队车辆的数块玻璃击碎,此举严重破坏了赛场秩序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曾于4月29日针对西安赛区一些球迷赛后围堵并攻击客队车辆的行为提出过通报批评。
为严肃纪律,维护赛场的基本秩序,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九条,对西安赛区做出如下处罚:
一、 中超联赛第二十三轮西安主场比赛进行无观众比赛;
二、 对西安赛区罚款50000元。
西安赛区要对中超联赛第二十三轮西安主场无观众比赛切实做好安保方案,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望西安赛区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球迷的管理教育和赛场秩序的管理,增强球迷的法律意识,切实做到“文明观赛事,理智对输赢”。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编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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