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9〕38号
关于对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倍耐力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九轮第231场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10月24日在广州越秀山体育场进行。
比赛进行到85分钟时,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20号运动员徐亮上前多次指责、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此举在场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20号运动员徐亮中超联赛5场(2009年剩余停赛场次延至2010年执行);
二、对徐亮罚款人民币25000元。
2009年中超联赛即将结束,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以精彩、激烈的比赛,感谢广大球迷对中超联赛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编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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