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定向、无线电测向竞赛裁判员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定向、无线电测向裁判员队伍建设,现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以及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协会或行政主管单位进行一级裁判员备案的工作,现将有关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工作要求
(一)备案面向已在中国定向运动协会、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备案本地区裁判员委员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或运动项目行政主管单位,暂不接受市(地区)级单位和个人备案。
(二)备案对象
自2016年起至2018年11月30日已在各省区市认证注册的本地区所有一级裁判员。
(三)备案所需材料
1、全国定向、无线电测向一级裁判员登记备案登记表(PDF或JPEG格式,加盖省区市相关协会组织或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后扫描版)。
2、全国定向、无线电测向一级裁判员登记备案登记表(EXCEL文档,无需单位公章)。
3、各省、区、市项目主管协会或行政主管单位有关授予一级裁判员的相关文件(PDF或JPEG格式,加盖省区市相关协会组织或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后扫描版)。
(四)联系方式:请将注册或备案材料发送至
定向:oacmail@126.com、许老师,010-67050885;
测向:baoming_crsa@126.com、刘涛,010-67050997。
三、裁判证件
已有一级裁判员证件的可不再申领裁判员证。未获得裁判员证,或原有裁判员证丢失的,请填写裁判证申领表(PDF或JPEG格式,加盖相关省区市相关协会组织或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公章后扫描版),同本地区裁判员汇总表一并发送,待中心和协会备案成功后,将按申领表上数量发放裁判证。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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