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奥星空
  • 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官方网站
  • 首页
  • 协会公告
  • 体育产业
  • 体育要闻
  • 全民健身
  • 竞技体育
  • 地方体育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视频
  • 图片

更多协会列表

足球篮球网球体操射击射箭击剑手球垒球棒球举重柔道拳击摔跤田径游泳赛艇帆船冰球滑冰滑雪马术乒乓球羽毛球曲棍球自行车跆拳道空手道皮划艇铁人三项现代五项高尔夫橄榄球轮滑汽摩武术象棋围棋桥牌门球信鸽龙狮台球龙舟登山拔河飞镖毽球掷球健美滑水潜水摩托艇保龄球风筝国际象棋体育舞蹈极限壁球软式网球钓鱼航空运动航海模型车辆模型无线电和定向健身气功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体育记者协会老年体协企业体协

体总网 >> 协会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体育宣传周”口号、标识、歌曲的通告
2024-09-20 15:21 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关于“体育宣传周”的规定,深入推广体育精神与文化,进一步营造健康生活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体育的价值,感受体育带来的快乐与益处,体育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体育宣传周”的口号、标识以及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应征作品

  “体育宣传周”口号

  “体育宣传周”标识

  “体育宣传周”歌曲

  三、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作品要具有鲜明的“体育宣传周”象征意义和感染力,力求反映我国体育事业的特色,充分体现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充分反映体育为国增利、为民造福的时代要求,充分展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中国群众体育、民族体育独特的人文精神,充分展现中国特色和世界潮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一)口号征集作品:要求高度概括“体育宣传周”主题理念,体现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有感染力,易于传播。口号不超过30个字,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二)标识征集作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平面宣传、服装、器械、户外场地等方面的相关用途。作品需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作品提交的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下,同时配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

  (三)歌曲征集作品:应对我国体育事业的特色有鲜明的描述,反映体育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科学、健康、快乐、和谐的生活,充分弘扬我国群众体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歌曲应易于传唱,适合用于独唱、合唱及日常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期间播放。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MP3格式的完整作品录制小样一份,时长为3~5分钟,该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兆,参选作品歌谱扫描件一份,提交的歌谱应为曲谱与歌词组合的形式。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不限语言类别。

  四、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亚运会和重大国内外赛事的会徽、口号和主题歌曲,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口号和主题歌曲相同或者近似。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提交内容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除签名外,手写无效)。

  (一)应征人简介(及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

  (四)将应征作品电子版及应征人简介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tyxcz@sports.cn)。同时以快递形式提交含签名确认的《著作权确认书》在内的报名表原件一份、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组织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五)请在快递上注明“体育宣传周口号、标识、歌曲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方式

  体育总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终评。本次征集将通过线上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通过线下终评在入围作品中各评选出1件最佳作品,2件优秀作品,终评结果由体育总局审定并公布。

  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七、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入围的创作团队或个人获得由体育总局宣传司颁发的“体育宣传周”征集活动证书。

  应征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最佳作品的创作团队或个人获得由体育总局宣传司颁发的“体育宣传周”征集活动证书及征集补助。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体育宣传周”口号、标识、歌曲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体育总局所有。体育总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体育总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征集补助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九、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送达邮寄地址,投稿邮箱收信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评选结果将于2025年2月份公布。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8号华奥星空(体育宣传周征集)67149713 盛春光收 邮政编码:100061

  投稿邮箱:tyxcz@sports.cn

  联系电话:(010)67149713

  联 系 人:盛春光

  附件1:“体育宣传周”口号、标识、歌曲征集活动应征人报名表

  附件2:“体育宣传周”口号、标识、歌曲征集活动应征组织报名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20日
 

编校:裴超
审核:张素琦
关于华奥星空 - 隐私保护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2003-2024 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 Website.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网版权所有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0105094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ICP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307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198号


本网站由华奥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制作及技术支持
客服及报障电话:010-67158866-800 联系邮箱:tizongwork@sports.cn